如果不能保住財富,那樣拼命地賺錢又是為了什麼?
資產保全概念較為抽象,而實際上歐美財富管理人員與企業家早已訴求:財富“留””存”之議題許久。
往往財富有很多形式:法人企業,不動產,各式動產(股票,基金,存款,貴金屬,古董畫作……)
財富面臨的風險有:天災人禍,租稅債權……各種形式與資產做對抗,而如何透過法訂契約,
與特別法保險法將我們辛苦打拼的江山與財富與風險隔離,完整留存於自己與心愛的家人身上。
絕對是二十一世紀財管的第二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