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辦公司主要的動機,係因過往在企業界與顧問公司服務過程,發現多數中小企業礙於對勞基法的不熟悉,常會誤觸勞基法,而需面對員工的檢舉與高額罰金及賠償,對主管機管的勞動檢查也毫無招架能力,員工可能都比老闆更孰悉勞動法規,大型企業中有專業的人資或法務可以處理這些勞資爭議,但在中小企業中沒有這樣的人力與部門可以應對這些問題,吃虧的永遠都是這些中小企業主,該如何規劃合適的制度並真正實際應用去落實管理才是中小企業最需要面臨的問題。